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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考考试注意事项

来源:未知 发表时间:2021-04-11 浏览:61次

  自考考试注意事项

  一、考前20分钟,考生凭《准考证》、《考试告诉单》和《身份证》等证件进入规则的考场。

  二、考生进场除必要的文具,如铅笔(选择题用)、圆珠笔、钢笔、三角板、圆规等外,制止带着任何书本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东西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)、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。答应运用计算器的课程,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存储功用。考场内不得彼此借用文具。

  三、考生进场后,要按号入座,将本人《准考证》、《考试告诉单》和《身份证》放在靠走道的桌上角,以便核验。

  四、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干开端答题。

  五、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,考试结束后方准交卷进场。

  六、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,应先在指定方位精确、清楚地填写名字、准考证号、及坐位号等栏目。凡漏填、错填或笔迹不清、无法辩认的试卷一概报废。

  七、考生有必要严厉按试卷请求在答题卡上分别用蓝、黑色笔迹圆珠笔(或钢笔)和铅笔填涂;非选择题(主观性试题)试卷一概用蓝、黑色笔迹的圆珠笔(或钢笔)书写(有特殊请求,如作图除外),答卷上制止运用涂改液,不按上述规则请求作答的,其答卷无效。

  八、考生遇试卷分发过错及试题笔迹不清等疑问可举手问询,监考人员当众答复;触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人员问询。

  九、考生在考场内有必要坚持安静,严厉遵守考场纪律,禁绝窃窃私语、瞻前顾后;禁绝偷看、抄袭别人答卷;禁绝夹藏、冒名替考或换卷;禁绝吸烟。

  十、考生在考试结束时有必要交卷,不得带着试卷和草稿纸脱离考场。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当即中止答卷,并将试卷按次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,待监考人员答应后方可离场。

  十一、考生应自觉遵守监考人员办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作业。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疑问按规则作出处理。对打乱考场秩序、恫吓或要挟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,并告诉其所在单位。

  十二、对违背考生守则、不遵守监考人员办理的违纪、作弊考生,将根据《国家教学考试违规处理方法》给予撤销考试成绩或一起给予推迟结业一至三年的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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